矿用防爆记录仪警翼DSJ-JLYF7A1
1.摄录功能
在取景预览模式下,按下相应键,记录仪应自动开始记录视音频信息;按下停止键,记录仪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。
2.录音功能
在取景预览模式下,按下相应键,应自动开始记录音频信息;按下停止键,记录仪应停止记录并且保存记录内容。
3.照相功能
在取景预览模式下,按下照相键,应能拍照。具有定时拍照和延时拍照功能,间隔时间可设置。
4.存储功能
记录仪应能存储日志、图片、视频、音频信息。
5.本机回放、检索和浏览功能
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、音频、照片等信息的功能。在待机状态下可一键回放最新的视音频/音频/图片文件;视音频播放具有快进/快退、暂停等回放模式。
6. 字符叠加功能
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,信息包括:产品序号、时间等。
7.操作提示及状态指示功能
记录仪应具有声音和/或振动方式操作提示功能,包括但不限于开/关机提示、摄录启动/停止提示及录音启动/停止提示。
记录仪应能显示电池电量、充电状态、系统时间和存储余量等信息;开机、录音、摄录状态应有明显的光指示,开机状态指示应为绿色、录音状态指示应为黄色、摄录状态指示应为红色。
记录仪应能显示当前录像分辨率、帧率、录像剩余时间、可拍照片张数。
8.异常报警功能
记录仪应具有电池欠压、存储溢出报警功能,外接摄像头的记录仪应有视频丢失报警功能。电池欠压报警后电池剩余容量应能保证记录仪正常摄录不少于5min,但不超过30min。
9.数据完整性功能
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,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。编码视频流应有防篡改、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(如:水印叠加),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。记录仪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,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。
10.日志记录功能
记录仪应能自动对设备的运行状态、开/关机时间、摄录起始时间、录音起始时间和照相时间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,日志记录应准确,日志的读取和清除应通过授权设备操作完成。
11.夜视功能
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,在开启夜视功能后,有效拍摄距离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,且不低于3m,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,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,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%以上面积。可手动或自动开启红外灯功能。
12.参数设置功能
记录仪应能通过随机软件或管理平台对警号、时间等信息进行设置。
13.视音频预录功能
记录仪应能在标称最大分辨率下预录触发前大于等于10s的视音频信息。
14.重点文件标记功能
记录仪在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,标记方式应为原文件名中包含“IMP”,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,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。
15. 一键切换功能
记录仪应能在摄录时按下录音键保存当前录像文件后开始录音,在录音时按下摄录键保存当前录音文件后开始摄录。